发布时间:2019-8-30 分类: 电商动态
导读:对于VC和PE之间的关系,业界认为“没有平行而且没有责任”,但还有另一个声音:股权众筹势必会改变VC/PE的生命。
在过了20天之后,股权众筹将把戏剧从合法转为非法?
8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通过互联网进行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20天前,央行及其他10个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股权众筹是互联网金融业的重要模式之一,定位为小股权融资,服务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管机构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比较《意见》和《通知》,私募股权融资与公共股权众筹之间的区别:公共股权众筹具有“少量”,“公共”,“公共”,私募股权等特征融资具有“非”公众“和”特定人群“。
8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言人邓伟在例行记者会上强调:“《意见》和《通知》称”股权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融资活动公众小规模股权,即公开股权集资,部分市场机构目前以“非公有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名义开展“持股”活动,属于股权众筹融资范围。
挑战在于,很难根据市场中股权众筹平台的行为来澄清各自的关联。由于提到“私募股权基金”,VC/PE(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不断被比较和讨论,并且很难一次划清界线。
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业界认为“没有平行,各自的职责”,但还有另一个声音:股权众筹势必会改变VC/PE的生命。
“目前,无论股权众筹是否可以消除VC/PE,未来,股权众筹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游戏规则仍不明确,为投机和投机留下了空间,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另外,《通知》,如何生活,是股权众筹平台需要解决的问题。“华威国际合伙人罗文谦说。”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说。 ,济源资本的合伙人李红军也对投资股权众筹行业表示谨慎。
涉嫌违规?
“总的来说,《意见》已经指出了股权众筹的方向,并开辟了未来发展的想象,但现有的多数股权众筹平台并不是《意见》和《通知》中提到的股权众筹。相反,它偏向于VC/PE Internetization。 ”的众筹首席执行官孙洪生。
对于两者之间的混淆,《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最初已经定义:首先,私人基金经理可能不会从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筹集资金;第二,他们可能不会推广到非特定对象。第三,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不得超过200个。第四,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相应地,证监会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是否进行公众宣传;第二,是否向未指明的对象发行证券;三是股东人数是否累计超过200人;第四,无论是股权众筹还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名义筹集资金。
邓伟曾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例行记者会上强调:“前者(私募股权融资)是私人发行给特定投资者,后者(公募股权融资)是公开发行给未指明的投资者。简而言之,京东众筹等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大多采用“领先投资+投票”模式,对主导投资者和投资者都有一定的门槛。它基本上属于“ldquo;股权融资’或者‘私募股权众筹’。 ”的
京东众筹等大部分股权众筹平台现已明确列为“私募股权集资”,是否涉嫌违法?
“不要被冠军方误导。该平台的大部分私募股权众筹业务都是在合规和合法性的前提下进行的。该项目还出售给通过平台审查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中国证监会对此进行了更多的检查,以便及时了解情况并纠正不合规的业务活动。 ”的邓伟说。
据了解,“纠正”方法之一是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股权集资活动。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股权众筹的名义发行股权活动。在这方面,业界已将其解释为私募股权众筹的一种通用方法。
“这种解释误解了监管机构的初衷。监管机构澄清说,私募股权融资不是股权众筹。目前的私募股权融资模式并非违法,但它不能以“持股”行为业务的名义继续下去。 ”的天使嘉宾创始人石军说。
没有少数股权众筹平台具有相同的观点,但无论是否真实,都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特别检查。
除此之外,《意见》和《通知》,“公开发布”中也提到了争议。
一般而言,公开发行对公司有一定的要求,例如组织健全,运作良好,过去三年财务会计凭证中没有虚假记录。显然,在众筹计划时尚未纳入大规模的众筹项目。如果您没有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您只能选择不公开发行证券,而是如何规避法律规定“没有广告,公共诱惑和变相公开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可能用过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随机调查了10名普通工薪阶层的人:“你知道股权众筹吗?”,“你是否愿意通过众筹平台投资小微企业”,答案是“不理解” ;,“不投票”。与此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五位种子时代的企业家和企业家,他们有项目但还没有开始,他们说“他们是否愿意通过股权众筹筹集资金”,他们都说:我听到了,但我不知道。是否可靠。
“不难理解目前的股权众筹还在”高福帅“的游戏中,普通人不在”众筹“范围内,从融资方面来看,公司不太可能使用众筹。融资的方式,这个‘将’这个过程不是短期的,即使它可以公开发布,但仍然远离整个人的时代。 ”孙洪生说。
无论是公共还是私营,如何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改善众筹平台的生存空间,进而实现经济规模,同时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是公平的众筹平台和政府。部门必须非常重视的问题。
复制还是颠覆?
正如《通知》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一些市场机构以“股权众筹”的名义开展活动,这是一种非公有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融资行为,导致“私募股权基金”被比较和讨论,目前很难摆脱争论的漩涡。
事实上,无论之前已经混淆的股权众筹,还是现在已经分离的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融资,或经过中国证监会经过特别审查批准的公募股权众筹,VC/PE将会与它长期合作。纠结“rdquo;一起。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双方之间有合作。例如,VC/PE不愿投资的种子项目可以在股权众筹平台上进行众筹,然后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发送给VC/PE;一方面,双方之间存在竞争。
VC/PE一直采用LP(有限合伙人)+ GP(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模式。简单来说,LP是投资者,但它不负责具体操作; GP有权管理和决定合伙事务,并负责领导团队。 LP的来源主要是富人,家庭,公司,大学基金,保险基金等。
股权众筹采用“领导+投资”管理模式,即主导投资者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其他普通投资者进行后续投资,众筹平台募集资金金额从2%到5%不等。费用,当你将来退出时,你可以退出投资者。投资者的来源是VC/PE,企业高管,大型股票投资者,互联网公司老板以及投资和融资行业多年从业者背后的富人。
“相比之下,股权众筹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它必将改变VC/PE的生命。 ”孙洪生说。首先,股权众筹平台允许投资者直接与企业联系并节省管理费用。其次,大多数投资者对项目有判断力,可以直接参与并帮助公司发展。三,从企业家角度出发,投资政府,渠道,人才,媒体等资源的融合可以为企业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更愿意与投资者直接联系。
对此,软银赛福投资基金合伙人杨东并不同意。他认为:“例如,在二级市场,不需要开设交易所,就不需要基金经理。例如:华夏基金前副总经理王亚伟被命名为“股基金王”,投资者投资王亚伟,而不是基金或王亚伟的基金公司,现在据说直接杀死王亚伟,投资者买股票,我对直接购买股票的结果持怀疑态度。出于同样的原因,LP公司通过杀死直接投资公司的VC/PE和LP来直接投资公司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我相信VC/PE行业未来一天肯定会被颠覆,但这绝不是一种简单而粗鲁的股权众筹方式。 ”的
对于两种不同的观点,汉能投资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虹认为:“一些公司获得的大部分投资都是由VC/PE投资,一小部分是通过众筹,顺便说一下,广告已经完成了。宣传,无论是对VC/PE还是业务都有好处,因此股权众筹将是VC/PE的良好补充。 ”的
“相反,股权众筹可能会重新走上VC/PE经历的道路,因为在众筹平台上会有明星投资者,它肯定会走向明星投资者的道路。与此同时,杨冬说:“股权众筹是一个高度依赖的行业。与二级市场相比,它还测试投资愿景,投资能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因此,应该选择基金经理模型。此外,在股权众筹平台上,如果预期投资是明显且有利可图的,为什么不引导一群人投资而无需任何额外费用?因此即使股权众筹模式可以在未来的VC/PE模式中被颠覆,但它永远不会颠覆基金经理模式。 ”的
玩家的玩法
目前,股权众筹平台已根据服务客户规模形成三大派系:第一派是新三版服务,如团伙投资,单笔融资金额1000万元;第二派是服务天使投资人,如天使慧,单笔融资金额超过百万元;第三派是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如众筹网络,单笔融资金额不到100万元。三大派系中有近200个派系,未来在哪里?
第一条道路是做公共股权众筹,但相关政策尚未出台,《意见》只指向方向,现在不能做;第二种方式是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草案规定草案: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者(个人)的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或者年均收入不超过100万元。在过去3年中个人不低于30万元,许多现有的私募股权众筹平台并非完全合法的私募股权,并可能面临改变其名称或调整其业务模式的压力。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即将推出的许可证制度可能是一条出路。如《通知》所述,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集资活动。然而,有些人说,即使需要时间来推出许可证,也无法解渴。玩家现在如何“玩”?
据了解,目前股权众筹平台也是“海上八仙,都显示出他们的魔力”,而行业正在发展壮大,监管越来越严格,他们将如何应对?
众筹网络针对公共股权众筹的范围,并申请公共股权众筹试点资格。自推出以来,我一直走“小而精”的路线,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从“少量”的角度来看,它似乎更符合公共股权众筹,但孙洪生并不是“众筹网络不完全符合公共股权众筹标准”的谣言。鉴于《通知》公开发行与私募的区别,它已申请公共股权众筹试点资格。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关注改善众筹网络的公众资金众筹模式,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Angels定位私募股权融资,并实施“合格投资者认证体系”。正如《天使客独家解读证监会股权众筹新规》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天使客户平台非常重视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教育和法律法规,并一直坚持“合格的投资者认证制度”,投机性和非理性投资者无法通过认证。 。评论。
Angel Hui是第一个建立“新加坡联合投资”机制的机构,该机制也定位于私募股权融资。合资投资是具有高风险识别,高风险承受能力和成熟投资经验的合格投资者。硬指标是:我名下的固定资产市值超过1000万元,包括主要住所,或个人年收入。在过去两年中,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一个项目中有3到5名投资者,不超过10人。无论“领先投资”和“投资”如何,每个投资者都可以为公司带来各种支持和帮助。
京东众筹以“领导+铸造”模式为基础,专注于“后投资服务”。也就是说,在平台上成功进行众筹后,公司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创业服务:一是组织京东内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集资,京东销售,京东云,京东物流,随时帮助企业,地点;其次,帮助公司找到合作者,如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再次组织创业导师团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指导;第四,成立京东众筹学院,教授众筹和创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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