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5 分类: 电商动态
如今,朋友圈的业务可谓多种多样。除了常见的服装,化妆品和海外代购外,在朋友圈内出售私人餐饮已成为当下的潮流。据了解,这些食品大部分来自自己的厨房,生产经营地点不明确。他们一直处于监督的盲点。
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提出要求食品营业执照或者提交食品在线销售凭证。如果通过,这意味着各种在线食品将很快摆脱监管真空。
“互联网+食物”这种新形式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记者采访的几位人士表示,有几位商家在微信朋友圈内出售私人厨房。它们被送到门口,便宜又实惠,并且可以与周围的朋友分享。这是他们购买微商的选择。食物的主要原因。然而,在热门商业背后,朋友的食物也存在许多问题。
中投公司食品行业研究员项健在接受采访时说《中国产经新闻》“小企业和卖食物的朋友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虽然大多数卖食物的朋友都会‘私人定制’,‘低成本质量’作为卖点,但家庭式生产,简单的配送团队和设备,使得食品质量在朋友圈内难以保证。 ”的
据记者了解,今年8月中旬,浙江省消保委和温州市市场监督局联合实施了微信食品销售专项抽检。抽样涉及10家知名微信商家。产品包括44批熟肉制品和蛋糕。由于生产,储存和分配的控制和控制,许多食品具有食品安全隐患,合格率不到一半。超过殖民地总数的问题是严重的。
《办法》的发布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基础,也是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ldquo的强大补充。网上食品交易监管,弥补了网络食品监管法律的空白,促进了微型企业食品业务的发展,是法律法规可以遵循的方向,为责任追溯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项建军说,《办法》如果推出,它将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结束微商品食品时代,有利于规范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办法》引入后,市场上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将得到提高,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对于监管部门,有一个具体的执法依据,部门之间的责任更加明确,这有利于加强对微型商业食品的监督和改善。监管效率。
尽管《办法》弥补了微观业务监管的差距,但记者采访的许多人仍然对《办法》的有效实施表示担忧。
在这方面,项建军说:“实施微商食品监管确实很困难。首先,微尚食品的推广,生产,贸易和分销非常分散,难以进行集中监管。其次,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整个微型工业食品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方交易平台得到了协助,但第三方交易平台目前没有对朋友的食品圈采取具体的监管措施,整个监管链仍然不完善。 ”的
据了解,微信平台的访问机制仅适用于认证餐饮的公共账户,但对个人账户管理没有规定。任何操作员都可以使用第三方工具打开商店。服务提供商无权对特定产品和出售的访问审核做出具体规定。
在这方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网上食品管理不允许存在盲点和漏洞”。无论运营商如何进行销售运营,交易行为仍然在平台上启动,平台必须以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承担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