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3-28 分类: 电商动态
截至2014年底,中国共有2,358个P2P在线借贷平台,全年增加1,825个。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2014年,共有287家公司遇到了诸如停止运营,退出困难和失去联系等问题。该行业的发展是混乱的。
最近,中国监管机构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P2P行业发布了四项主要监管政策:7月18日,央行与其他十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此外,上海和广东也发布了《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和《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草案)》。
P2P在线借贷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监管,离不开行业的自律,与法律约束密不可分。但是,监督和克制的力度应该是适度的,既不过分也不妨碍行业的发展,也不能放任自流,导致行业风险增加。中央和地方监管政策的深入引入将有助于制约P2P产业的混乱,促进一些企业的转型,引导行业回归P2P借贷的本质,走向“信息调解”的方向。 ,取消保证和运营的透明度。
行业生态“久旱逢甘霖”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中央政策的角度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将使互联网金融业生态“深度干旱”。本指南阐明了在线借贷业务的监管单位是中国证监会,该委员会负责发现整个行业的所有权。本指南阐明了P2P在线借贷平台“信息调解”的本质,而不是“信用调解”,这意味着他们只能提供信息服务,不能触及投资者的资金,这将引领行业重返P2P。贷款的性质正朝着“信息调解”的方向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了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实施了“信息调解”的性质,为法院提供了司法审判的审判规则。但是,该法规仅规定了担保责任。 “在线贷款平台的提供商仅提供媒体服务。如果当事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线贷款平台提供商表示或保证通过网站,广告或其他媒体为贷款提供担保。如果贷款人要求在线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和其他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如信贷,融资,财富管理,担保,货币兑换等”,这意味着第三方在线支付P2P费用贷款。基金托管业务将受到极大限制或禁止。互联网金融指导明确,“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在线贷款平台提供资金,存款,支付和其他支持服务。 ”上述规定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的网上借贷平台资金的政策指导,避免了挪用用户资金的风险,使网上借贷平台的运作更加透明。此外,上海和广东《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网上贷款机构向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各类商业信息,这将有助于指导平台透明运作。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实施商业贷款业务许可制度,并将规定应用于网络小额信贷,这将为P2P产业的发展带来质的变化。发布征求意见稿允许超出“信息中介”范围的平台发现新目标——网络小额信贷,该平台可以剥离贷款业务,并成为一个信息中介平台,自主开发贷款业务。
美英均设破产后备计划
与中国新近发布的行业监管政策相比,国外P2P行业拥有相对丰富的监管经验和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一些监管共识值得学习。
——创造积极的监管环境,实施监管模式,补充行业自律和法律监管
作为P2P在线贷款的发源地,英国也是全球最大的P2P市场,其行业发展经历了从宽松到严格的阶段性转变。 2005〜2011年是英国P2P产业的野蛮成长阶段。没有行业自律,也没有政府监督。 2011年,自律协会成立。 2012年,金融行为监管局成立,作为其主要监管机构。 2014年,它实施了《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来规范P2P在线借贷行业的运营规则。
与英国工业的发展道路相比,中国的P2P在线借贷业目前正处于野蛮增长和向国家控制转型的关键时期。该国的政策取向与行业的发展方向有关。国家需要制定监管规则和法律法规,以促进市场规范的发展,促进行业优胜劣汰。但是,由于目前网上贷款风险管理系统尚未成熟,P2P产业仍然有些脆弱,监管环境不能太苛刻。如何使优秀企业脱颖而出,有潜力的企业茁壮成长,“浪费”企业转型是创造积极监管环境的关键。
——制定符合市场发展规则且可在操作上强制执行的法规
以英国和美国为例。首先,两国都设定了入境门槛。英国采用基于阶梯的资本要求计算,并规定最终资本要求为20,000英镑,最终为50,000英镑,美国注册费为数百万美元,这增加了进入壁垒和有限的市场发展。结果是目前的寡头垄断市场。比较两国的做法,英国的准入门槛可能对中国更有用,更适合中国的发展。
其次,两国都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美国的披露制度更为严格。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平台注册时需要综合信息,如风险衡量标准。它要求平台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重大事件,并及时向贷方披露借款人的信息,包括贷款人的年龄和工作。教育,收入范围,信用评级等平台需要每天多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贷款清单信息,并将其公布用于法律诉讼,以证明是否有任何错误信息误导消费者。
英国的披露制度只要求平台公平,明确和不知情,以告知投资者其商业模式,违约贷款评估方法,财务促销等。平台应定期向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报告相关数据和客户资金。上一季度的客户投诉和贷款信息。美国制度相对完善,但有些规定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如“向借方披露借款人的详细信息”;可能导致披露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可能很容易导致借款人的冲突。
与此同时,两国都制定了破产储备计划。英国规定,如果平台破产,应继续管理现有的贷款合同,并对贷款管理作出合理安排。美国规定,如果平台面临破产,第三方机构可以接管并继续经营,这样投资者的投资就不会丢失。
此外,英国还建立了客户资金管理和争议解决与补偿机制,值得学习。该机制规定客户资金必须与银行账户中的银行账户分开存放。如果平台没有二级转让市场,投资者可以在14天内取消投资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投资者不能享受存款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