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5-29 分类: 电商动态
亚马逊中国拒绝承担责任。朝阳法院判处第三方商人支付3次。记者统计亚马逊33次被罚款40%涉及虚假宣传
法制晚报(记者毛占宇)在亚马逊中国网上商城(以下简称亚马逊购物中心)销售的水晶吊坠被认定为水晶;销售的联想电脑被消费者发现已被犯罪并已注册。并安装了该软件;艾灸条的销售和销售批准不是。
朝阳法院认定,前两个案件涉及的货物是由驻扎在亚马逊网站的第三方销售的,亚马逊购物中心不需要承担责任;艾灸部门有“假药”,涉嫌买三分之一。
北京京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小英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当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问题产品时,如果产品是由购物网站自行操作,他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网站;购物网站中的第三方卖家出售,购物网站仅提供交易平台,并且第三方卖家的具体信息,例如联系信息,地址等,显示在购物网站上,并且消费者应起诉第三方卖家。律师认为,这可能导致亚马逊网站缺乏监管权力。
买天然水晶吊坠 鉴定为仿的
2014年5月19日,刘先生在亚马逊购物中心买了一块92元购买LACEY奥地利水晶蓝海心925纯银项链吊坠,花了68元购买了一枚“灵杰925银美心扉天使之泪”项链天然水晶吊坠心与箭吊坠”。
刘先生说,在推出商品时,这两种产品都声称是天然水晶。
2014年11月29日,刘先生在亚马逊购物中心的第三方商店Joseph Brothers购买了925纯银,三层电镀白金手链和奥地利水晶白金吊坠。 289.6元。
在铂金手镯和水晶白金吊坠的在线购物页面,有一个假期支付十的承诺。
购买这么多珠宝后,花了数百元。刘先生觉得它太便宜了,怀疑有假货。于是他将水晶吊坠送到中国工商联合会珠宝检测中心进行测试。
他还将铂金手镯和水晶白金吊坠送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地大珠宝鉴定中心鉴定。铂金手镯识别的结果是“银手镯”,而水晶白金吊坠的结果是“合成立方氧化锆”吊坠”
亚马逊拒认欺诈 称已经履责
刘先生认为该商家涉嫌欺诈并起诉亚马逊商城的运营商——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5月份购买的商品依法买卖。 11月购买的商品按照“假一赔十”的承诺履行。
在法庭上,该公司表示该公司仅提供在线交易平台,并且与刘先生没有销售合同关系。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履行了平台责任,审查了卖方的相关资质文件,并无欺诈地监督卖方的业务运营。
根据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只有在无法提供卖方真实信息的情况下才承担纠纷责任。然而,刘先生并不想把卖家信息卖给优秀的公司,而优秀的公司也没有做出“假一赔十”的承诺。 。
该公司还提供了“Joseph Brothers”公司的建议。根据意见,商家在产品说明中声明珠宝是“纯银吊坠”和“纯银手链”,刘先生只看到“镀铂”,不适合寄送货物进行检验。它从未将产品宣传为铂金。
该意见还指出,“奥地利水晶”以奥地利施华洛世奇公司命名,因此,“奥地利水晶”只是这种水晶的客观表达,并没有消费者的主观误导。
法院两次认定卓越不担责任
朝阳法院审判后,2014年5月向刘先生出售水晶吊坠的商人没有在水晶面前加上“模仿”字样,钟摆材料也不是水晶,这损害了整体性。刘先生了解货物信息的权利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
但是,法院还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如果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卖方或服务提供者索赔;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无法提供卖家或服务。消费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可以由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声明。
因此,法院裁定刘先生于2014年11月购买的商品由“约瑟夫兄弟”商店出售,卓越公司能够提供“约瑟夫兄弟”的联系信息,所以刘先生应该是“对”约瑟夫兄弟”要求。 “假一赔十的承诺”也是“约瑟夫兄弟”,公司对卓越不负责任。
对于刘先生于2014年5月购买的商品,可以从相应的商店页面找到商品的卖家信息,因此刘先生应首先从网上商店索取。
最后,为回应刘先生于2014年5月购买上述两个水晶吊坠,朝阳法院于今年3月决定驳回诉讼;刘先生于2014年11月从“约瑟夫兄弟”购买珠宝,朝阳法院今年6月,判决也被驳回。
几天前,法律晚报记者登录亚马逊购物中心搜索所涉货物,所有这些都显示为“未找到相关物品”。
买联想的新电脑 收到二手的
进入亚马逊商店的第三方也涉及虚假宣传问题。
2014年5月1日,任女士在亚马逊网站的“Sorron Computer Base”商店购买了一台价值3830元的联想一体机。
任女士说,三天后,她收到了她送过的电脑,发现尸体脏了,包裹明显被打开并重新包装。 “该网站的产品展示,计算机配置了Windows8系统。但我收到的电脑,系统是Windows7旗舰版。 ”的
打开电脑后,任女士还发现计算机已于2014年3月28日注册了用户名,并安装了“360安全浏览器”,“PPS视频”等软件,计算机硬盘已经分区。
在咨询亚马逊商城和索伦计算机公司后,任女士起诉了卓越和索伦公司。
任女士认为,商家虚假宣传商品销售,使用旧款,并使用非正版WIN7操作系统作为真正的WIN8操作系统,构成欺诈,并依法要求三次赔偿。
亚马逊称非销售者 无需担责
被起诉后,索伦没有出庭,只是书面辩称没有虚假的宣传。
该公司尚未对此案做出回应,并以书面形式辩称,该公司仅是在线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商,而非产品销售商,并且案件的产品页面已明确指出该产品的卖方。
该公司还表示,它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平台服务,因此关于第三方卖家销售的产品豁免的声明是合法有效的,并且不需要对第三方产品的质量负责。派对卖家。
法院判决第三方销售商赔3倍
在朝阳法院受审后,任女士知道索伦在购买电脑时是卖家。因此,她应该被认为在Ren女士和Sauron之间有销售合同关系。该产品的销售责任由Sauron承担。
作为在线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公司未收到任何款项,也未就此次交易对任女士作出任何承诺,因此不必承担产品责任。
证据表明,案件中涉及的计算机由Sauron公司出售,并预装了Windows 8操作系统。计算机和操作系统标准不匹配,计算机中预安装程序的安装时间与随机发货的装箱单一起显示。生产日期显然不一致,Sauron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因此,任女士声称索伦公司构成欺诈行为并要求购买三人之一。
最后,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索伦公司赔偿了任女士1万多元。索伦不满意。 2015年4月,法院在二审中作出了原判。
除了水晶饰品,假电脑的宣传外,亚马逊购物中心还曝光了艾灸条的销售,没有药品批准号。
2014年5月16日,魏先生在亚马逊购物中心购买了30盒“绿源汤灸条”,共计1154.4元。
“Lvyuantang艾灸条”有一个“网站”和“产品”写在网站上。 “如果你买了支票,你会发现它没有批号。 ”魏先生说。
魏先生认为,亚马逊出售艾灸带的问题已经构成了消费者欺诈行为,因此他向法院上诉,要求支付三笔款项。
在法庭上,公司的辩护仍然与——产品不是由优秀的公司生产的,优秀的公司只在网页上客观地显示产品信息,不构成欺诈。
《广告法》第7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顶级和最佳等条款。法院认为“最好的”与最先进和最好的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并且是一个不应在产品广告中使用的绝对术语。在这种情况下,艾灸条包装和条形码有明显的“卖”,这是对消费者的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此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艾灸相关产品注册有关问题的答复》,清艾部分是按照药物管理的;同时,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必须依照本法批准,未经批准生产和进口,并视为假药。
案件外的艾灸条的情况并未显示药物批准号和其他信息。公司尚未提交证据证明该产品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因此该产品有“假药”。
法院发现魏先生在亚马逊网站上购买了艾灸条,公司为此发了一张发票。建立了双方关系。
2015年4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买一送三”。第一次审判后,卓越公司上诉。今年4月,魏先生和卓越公司在二审过程中落户。
日前,记者在亚马逊商城搜索了“绿源灸带”,该网站显示有6款产品,其中两款均标有“优秀”字样,但目前有6款产品缺货。
消费提醒
网购时勿忘截图 可作为证据
随着网络购物的持续普及,网络购物权也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重视。但是,网上购物与实体店不同。争议有其特殊性后,如何收集权利保护证据。
北京京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小英律师表示,在实体店购物时,消费者可以使用发票和小票进行购买,并可以用它们作为证据确定关系的存在。在网上购物时,由于他们都是电子购物,他们应该及时保留订单,促销页面,产品详情,交货细节等的截图,以避免删除业务背景,导致证据丢失。
“此外,对于网购问题,如有必要或必要,应由权威机构确定,鉴定结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依据之一。 “王小英说,如果消费者提出的侵权问题成立,法院基本上会支持失败的商家支付前一时期消费者的评估费。
律师王小英强调,除了早期准备证据外,法院还起诉“谁”,谁能成功捍卫权利并获得赔偿,这是消费者需要特别注意的。
出事后告亚马逊 需满足条件
律师王小英告诉法制晚报记者,根据《消法》,“谁卖你的东西,谁为你提供服务,你在找谁。” ”的
她说这可以有两个含义。首先,问题产品是在购物网站上自行操作的。产品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网上购物网站。其次,如果问题产品由购物网站中的第三方卖家销售,则购物网站仅提供A交易平台,则显示第三方卖家的具体信息,如联系信息,地址等。在购物网站上,消费者可以找到第三方卖家,因此消费者应起诉第三方卖家进行维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购物网站与消费者没有任何购买或销售关系。
王小英分析说,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亚马逊的网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可能导致其缺乏监管权力,导致第三方企业频繁出现问题。卖方缺乏对亚马逊网站上第三方商家性质的理解。由于购买了亚马逊网站的信任,之后出现了问题并且亚马逊直接提起诉讼。
新闻延伸
亚马逊已被北京工商处罚33次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开信息,该公司从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共收到33起行政处罚,其中13起被“虚假宣传”处罚,占近40%。
最近的一次是“虚假宣传”,将于今年9月18日受到惩罚。行政处罚书写:“2014年11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收到市局12315中心报告登记表。记者报道它在亚马逊网站上出售; Harman Kardon’ GLA -55型钻石音频在网页上的频道推广为2.1,但产品频道实际上是2.0,这是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该公司被责令停止非法宣传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的
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日期违规行为处罚结果
20150120虚假宣传,罚款总额:5万元
20150225虚假宣传,总罚款:10000元
20150226伪造或冒用优质商标等证明商标无罚款:11784.79元
20150226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罚款总额:3043.5元
20150304虚假宣传,罚款总额:1万元
20150304虚假宣传,总罚款:15000元
20150305订购停止销售通知后,仍然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总罚款:10000元
20150331虚假宣传罚款:15000元
20150423虚假宣传罚款:10000元
20150428使用“着名商标”广告字体。好的:10万元
20150918用广告虚假宣传商品或服务罚款:5万元
文/记者毛占宇实习生张培尧杨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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